【胜诉故事】屡次申请信息公开均无回应,冠领律师“软硬兼施”助委托人实现诉求
“承包地在咱们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征收了,这事该怎么办?”
“我觉得这事咱们还是得找专业人士咨询。”听着邻居们的讨论,胡春阳如此提议。
2011年,村里通过“以租代征”的方式收回了胡春阳等九户人家的承包地。2018年,这些承包地被某“土地整合利用项目”征收,对此胡春阳等人毫不知情。
几年后,胡春阳等人得知此事,多次向村委会询问具体情况,但其请求均未得到回应。
承包地在自己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就被征收,现在却连个“说法”都得不到,大家难免愤愤不平。经过讨论,胡春阳等人找到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律师在对案件进行研判后,委派了在征收拆迁领域办案经验丰富的李静律师代理本案。
接手案件后,冠领律师第一时间查看了委托人提供的案涉承包地相关书面材料,结合委托人对案情的描述,形成了初步代理方案。
紧接着,冠领律师帮助委托人起草了《村务公开申请》,要求村委会公开征地批复文件、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征收实施方案、征收土地补偿标准等材料。
因村委会签收该申请书后几个月都未回复,冠领律师又向主管部门递交了《督促村务公开申请书》,要求有关部门对村委会公开事务进行监督。但有关部门在签收申请书后也未予回复处理。
见“迂回”方式无用,冠领律师全面梳理案件材料,代理委托人提起了行政诉讼,请求法院责令有关部门限期履行监督职责。
在审理过程中,有关部门称其与村委会是指导、支持和帮助的关系,并不存在监督关系,且《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也未授予其对村委会的监督职权。
对此,冠领律师指出:《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30条和第31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镇人民政府等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责令依法公布。根据上述规定可知,对于委托人提出的督促村务公开申请,有关部门应依法行使监督职责,调查核实,对委托人作出回复。
在质证环节,有关部门还提交了情况说明一份和照片一张,以证明本案村委会已经邀请了驻村法律顾问对委托人进行解释工作。冠领律师对此证据不予认可,认为其未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且委托人并未收到村委会的任何答复,该证据不能证明有关部门已经履行监督职责。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判决责令有关部门限期对委托人提出的督促村务公开申请予以答复处理。
看到胜诉结果,胡春阳等人松了口气,只待收到相关征收材料再作下一步打算。但让他们没想到的是,有法院判决在前,有关部门依旧“消极怠工”,不履行监督职责。
见此,冠领律师果断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要求有关部门向委托人邮寄相关材料,法院受理该申请,督促有关部门履行职责。
经过多道法律程序,委托人终于收到了相关征收材料,案件取得阶段性胜利。
在征收拆迁案件中,往往需要“软硬兼施”,将询问、谈判的“软方法”和复议、诉讼的“硬办法”结合,才能更好达到预期维权效果。因此,遇到此类案件,应及时向拆迁律师咨询,获取专业的维权方案,帮助案件高效解决。(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撰稿人:王萌
审稿人:段光平
稿件类型:原创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