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枣庄这11个地块将要被成片征收-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山东省枣庄市人民政府发布枣征预公告〔2021〕67号文件,内容为枣庄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正文如下:
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经枣庄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拟用于成片开发建设,位于2021年8月18日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复的市中区2021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鲁政土字〔2021〕506号)范围内,符合土地征收有关规定。属于《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第“五”种征收情形,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1位置范围:市中区永安镇文化西路北侧、谷山路东侧。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市中区永安镇寨子村。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2位置范围:市中区永安镇长江五路东侧、兴华路南侧。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市中区永安镇寨子村、黄庄村。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3位置范围:市中区永安镇长江五路西侧、兴华路南侧。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市中区永安镇遗棠村。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4位置范围:市中区永安镇长江五路东侧、东海路北侧。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市中区永安镇陈湖村、永安村。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5位置范围:市中区永安镇人民西路北侧、燕山路东侧。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市中区永安镇遗棠村。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6位置范围:市中区永安镇人民西路北侧、燕山路东侧。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市中区永安镇遗棠村。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7位置范围:市中区永安镇人民西路北侧、燕山路东侧。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市中区永安镇夏庄村。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8位置范围:市中区永安镇人民西路北侧、燕山路东侧。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市中区永安镇遗棠村、夏庄村。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9位置范围:市中区永安镇东海路南侧、长江四路西侧。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市中区永安镇陈湖村。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10位置范围:市中区永安镇东海路南侧、长江四路东侧。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市中区永安镇陈湖村。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11位置范围:市中区永安镇西昌南路东侧、大众路北侧。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市中区永安镇马庄社区。用途:工业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拟于2021年9月9日至2021年9月30日,枣庄市市中区自然资源局组织有关部门对位于永安镇黄庄村、寨子村、遗棠村、陈湖村、永安村、夏庄村、马庄社区拟征收的土地进行勘测定界、清点确认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请有关单位和承包经营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按时到现场确认和登记。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成后,由市中区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告。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街道和村、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公告日期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8日。本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发布。
征收知识科普:
房屋征收评估时需要注意什么?
很多人在面临征收拆迁时,对征收拆迁的相关规定和自家房屋到底能够值多少钱一无所知,冠领律师将就征收人在房屋征收评估时需要注意什么进行解读。
评估机构选择的主体是谁?
根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规定,评估机构并非征收部门选定,而是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只有在协商不成的时候,才会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因此,在征收拆迁时,被征收人一定要记得,评估机构的选定方式和主体是否合法合理。
房屋价值是按什么方法进行评估的呢?
在我国,房屋评估办法主要包括市场比较法、收益还原法、成本估价法等,市场比较法比较通用,其实也就是货比三家,通过和类似房地产的比较来计算价值;收益还原法主要就是指按照未来的收益多少来对房价进行估算;而成本估价法适用于房地产交易较少的情况下,主要是指将建造成本以及各项税费等进行汇总作为房价。
可以同时选用两种以上评估方法评估的,应当选用两种以上评估方法评估,并对各种评估方法的测算结果进行校核和比较分析后,合理确定评估结果。
以上是冠领律师对于房屋征收时评估的一些注意事项,如有相关法律问题可向专业律师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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