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拆迁补偿律师-不满意拆迁补偿方案可以直接提起诉讼吗
拆迁补偿方案,即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是征收补偿决定、征地补偿安置决定以及征收补偿协议的直接依据。那么,被征收人对拆迁补偿方案不满意,可以直接提起诉讼吗?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江苏徐州黎先生的房屋因城市规划被征收,有关部门已公布征收补偿方案,因补偿标准过低,周围的多数居民都不满意,向征收方提出异议后,也没有得到积极的反馈。黎先生考虑是否可以直接起诉该补偿方案不合法呢?
实践中,是否能对补偿安置方案直接提起诉讼,各地法院的具体做法不尽相同。通常情况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是不可诉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后的公告中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但这里的诉讼权利,是指被征收人对房屋征收决定不服有权提起的行政诉讼。征收补偿方案一般被认为是房屋征收决定的附件,不是“具体行政行为”,故不具有可诉性。
但也有例外,如果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载明了征收范围、补偿标准等内容,实际上涵盖了房屋征收决定的内容,并且尚未单独发布征收决定,在此情况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是可诉的。
本案黎先生可以通过咨询专业的拆迁律师,获取专业的解决方案。
以上就是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编辑给大家整理的“江苏拆迁补偿律师-不满意拆迁补偿方案可以直接提起诉讼吗”一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团队!免费热线400-8787-666.联系律师后可见面详细咨询!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问题联系删
撰稿人:骆春燕
审核人:冯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