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江苏厂房拆迁补偿律师-厂房拆迁怎么提高补偿
厂房拆迁中,征收方为加快进度,往往会采取奖励的办法鼓励尽早签订补偿协议,搬离厂房。但是,厂房拆迁如果对拆迁补偿不满意,怎么才能提高补偿呢?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江苏省无锡的王先生有一处房产,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原用于生产经营。2009年8月,王先生所在的街道社区发布《拆迁通知》,要拆除王先生的合法工业厂房。因厂房拆迁安置补偿费过低,双方未达成一致协议。王先生多次与拆迁方协商,对方始终不愿意提高拆迁补偿费。
虽然征收拆迁是按照国家统一的政策补偿,但由于被征收财产的价值差异,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房屋结构、用途、年代等方面的差别,能会导致存在补偿标准的差距。想要提高拆迁补偿,就是要把补偿标准在合理范围内达到利益最大化。
被征收人要提升补偿空间,可以有理有据地与征收方协商谈判,或者是针对征收中的违法行为,及时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本案中的王先生可以在律师的帮助下,确认征收补偿标准是否合理,征收程序是否合法,争取通过协商或行政诉讼的途径提高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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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骆春燕
审核人:王欣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