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广东厂房拆迁补偿律师-企业工厂拆迁只给搬迁费合法吗
相较于住宅拆迁,厂房拆迁涉及补偿项目繁杂,过程繁琐,需要被拆迁人耐心应对,仔细核算各项补偿,避免损失。那么,企业工厂拆迁只给搬迁费合法吗?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广东清远的刘先生经营一家制衣厂多年,员工有300多人,2018年该厂所在地被纳入征收范围,村委会要求他限期3个月内腾空厂房,征收方只对厂房和土地进行补偿,这部分补偿款会直接补给村委会,刘先生只有一笔数额较低的搬家费,他认为补偿不合理,想要诉讼维权。
根据法律规定,工厂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中必须包含拆迁资产补偿、停产停业损失、拆迁补偿费用、奖励费等。如果企业选择货币补偿,应依照企业工厂拆迁房屋的估值,依照原先的经营情况,按照一定比例补偿企业工厂停产停业损失,具体补偿数额要结合各个地区的实际情况而定。
对于厂区不动产、生产经营设备、各类附属物的价值评估,也应当在拆迁补偿协议中有所体现。
其次,企业还需要认真核算雇佣员工的安置以及遣散费用,因搬迁导致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根据员工的实际工作年限、岗位、职称等,向员工进行补偿,这一部分的补偿也需要在拆迁补偿文件中予以明确。
因此,如果征收方存在故意克扣补偿或者未就以上补偿事项与工厂经营者达成一致,被征收人可以拒绝搬迁,并及时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来争取合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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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骆春燕
审核人:马佳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