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浙江商铺拆迁律师-商铺拆迁中的房屋所有人享有哪些权利
在房屋征收中,被征收人为对该房屋享有产权的人,即房屋所有权人。如果是租赁的商铺,有权获得拆迁补偿的被征收人就是商铺的所有人。那么,商铺拆迁中的出租人具体有哪些权利?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浙江嘉兴的黄先生有商铺463平,占地706平,为国有土地性质,有土地证和房产证。因商业开发该商铺于2018年5月被强制拆除,在未经黄先生同意的情况下,拆迁办将补偿支付给了租户,黄先生想要争取合理补偿。
法律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和单位需要给予被征收人公平、合理的补偿。拆迁补偿一定是补偿给被征收人的,即房屋所有权人,作为普通的承租人,既不是被征收人,也没有权利申请拆迁补偿。但租赁的商铺拆迁,如拆迁方将所有补偿款一次性补偿给被拆迁人,承租人可以向被拆迁人,也就是房东要求分割属于自己的补偿款部分。
对承租人的补偿部分一般包括装修费、搬迁费、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等;属于被拆迁人的补偿包括土地的补偿、房屋价值补偿等。
本案中的拆迁办越过作为具有被征收人主体地位的房东黄先生,直接向承租人支付补偿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黄先生有权主张取得自己作为被征收人理应获得的合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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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骆春燕
审核人: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