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河南拆迁补偿律师-305平国有土地房屋搬迁该给多少拆迁补偿费用
先补偿安置,再拆除房屋是征收拆迁的原则。在无法达成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况下,行政机关必须履行相应手续才能强制拆除房屋。那么,在土地征收中,到底怎么拆迁才合法呢?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河南焦作的王先生房屋305平,持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现因污染治理项目需要搬迁,补偿方案为给予一大一小安置房,外加7万的货币补偿。王先生不接受补偿方案暂未签署协议,房子面临被强制拆除的风险。
法律上不管是对违法建筑还是合法建筑的拆除,都有严格的法定程序。在未履行调查、认定等法定程序的情况下,强制拆除房屋涉嫌违法拆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未经法定程序,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实施强制拆除房屋的行为。
本案中拆迁方违背先补偿后拆迁的原则,在王先生未得到充分补偿的情况下,无权直接拆除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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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骆春燕
审核人:刘悦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