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房屋拆迁公告?
什么是房屋拆迁公告?
房屋拆迁涉及面很广,尤其是与许多居民的切身利益相关。为了有利于公众知晓拆迁范围、拆迁面积、拆迁期限以及其他事项,房屋拆迁公告需要及时公布。其目的就是,让被拆迁人理解农村房屋拆迁是国家建设的需要,是城市规划和旧城区改造的需要。任何单位个人应当服从国家社会的整体利益,保证拆迁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障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工作。此外还有一点,就是告知被拆迁人应当享有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权利和承担的农村房屋拆迁赔偿义务,以保证自己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为了使农村房屋拆迁工作顺利开展和具体落实,房屋拆迁公告发出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耐心、仔细地为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并对拆迁范围内的每个被拆迁人的实际情况做深入调查并签写房屋拆迁协议和房屋拆迁安置。
房屋拆迁公告,一经发出,将会产生一系列法律后果:
1.自公告确定的拆迁之日起,拆迁红线范围内各公民、法人或其他单位分别享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丧失,收归为国有,并同时交付给拆迁人享有。虽在房屋拆迁公告前,拆迁人已经取得公告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但未直接实现对土地的控制和支配。一旦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发出拆迁公告,拆迁人就实际地成为国有土地使用的享有者。
2.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拆迁红线范围内的一切房屋、附着物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都受到限制,不得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不得租赁房屋。
3.公告发布之日起,被拆迁人享有要求拆迁人进行补偿和安置的权利,而拆迁人负有此义务。
4.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拆迁范围内不得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其他附着物。未开工的项目,不得开工;正在开工的项目,应立即停工。
拆迁公告公布后,主管部门应及时了解被拆迁人的实际困难,为被拆迁人排忧解难。为拆迁工作的顺利完成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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