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对征地拆迁意义何在?
政府信息公开对征地拆迁意义何在呢?很多被征收人并不了解,因此也会带来很多麻烦和纠纷,也容易让自己陷入被动当中。
那么什么是政府信息公开呢?政府信息公开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以及规章授权和委托的组织,在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过程中,通过法定形式或者程序,主动将政府信息向社会公众公开,或者特定的个人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制度。政府拥有着最重要的信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公众可以直接了解及监督政府所做出的行政行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政府该公开哪些信息、如何公开信息以及在什么时间公开等问题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在办理征地拆迁的案件时,准确找到对方的“违法点”是案件胜诉的关键,同时也是被拆迁人能够获得多少补偿的关键。律师介入一个案件时,首先要做的一件事就是调查案件,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以及一些细节,这时就会采取申请信息公开的方式来收集一些证据,这些证据往往会对案件的走向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有时会在很大程度上增加谈判的筹码,从而使被征收方取得一个平等的地位,也会使案件出现关键性转折。
同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也给老百姓提供了依法调取对自己有利证据的法律依据,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该当场予以答复,如果不能当场答复,也应当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果需要延长答复期,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但延长的最长期限也不能超过20个工作日。所以如果行政机关在收到老百姓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之后,仍然故意拖延不予答复,其行为本身就已构成违法。
因此政府信息公开对征地拆迁意义重大,被征收人一定要善于利用信息公开制度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必要时还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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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梁盼喜
审稿:冯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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