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乡镇征地拆迁人员养老保险发放标准是什么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1-06-22 14:19:33    

对于男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上,女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上的失地农民,地方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每年养老保险金水平,按15年期限,从政府土地征用收益中扣除一部分资金用于养老保险费用的支付,个人不负担缴费。从失地的当月起,开始领取养老保险。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石家庄市乡镇征地拆迁人员养老保险发放标准是什么吧。

乡镇征地拆迁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调整被征地人员养老金发放标准的通知》规定:一、调整养老金发放标准。我市被征地人员养老金发放标准由最低每人每月610元提高到最低每人每月671元,各县(市、区)根据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确定被征地人员养老金发放标准。新的标准确定后,按规定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二、认真做好养老金发放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切实做好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工作,确保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

   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是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优化乡镇征地拆迁人员养老保险发放标准对于实现“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目标,加快工业化、城市化进程,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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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梁盼喜

审稿:冯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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