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师代理甘肃陇南确认限期拆除通知书违法案胜诉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3-05-25 11:33:55    

  房子刚建五年,当地六个相关部门便联合向魏先生下达《限期拆除通知》,要求其拆除房屋。近日,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以一敌六,代理委托人通过司法程序成功撤销了该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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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甘肃陇南的魏先生经行政机关批准在老宅旧址上新建了一处房屋。2022年,当地降雨,河流发生洪水,有关部门发布《关于开展河道治理的通知》,责令魏先生等村民拆除建设在河道上的建筑物。当年8月,当地六个相关部门共同作出《限期拆除通知》,要求魏先生限期拆除房屋、挡墙、停车场。

  魏先生不服该通知,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张奥、赵间东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冠领律师经过实地考察,深入了解建房位置后代理魏先生提起了诉讼。

  但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六个相关部门的行政行为对魏先生享有的听证、陈述、申辩等程序性权利不产生实质损害,对魏先生合法的实体性权益不产生实际影响,仅确认六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轻微违法。

  魏先生不服一审判决,委托冠领律师继续提起上诉。

  法庭上,相关部门一辩称:

  该房屋因异地建设,选址不当,侵占河道,已经严重妨碍行洪安全。当地防汛办早已告知相关单位督促魏先生拆除违法建筑,但其一直未拆除,魏先生的上述行为已经造成严重后果,为了不再次造成危害,必须立即拆除。

  相关部门二辩称:

  魏先生的房屋没有合法完整的审批手续,且房屋侵占河道危及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六部门作出的通知事实认定清楚,法律适用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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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部门三、四、五一齐辩称:

  本案中的涉诉行政行为,只是一种告知魏先生自行纠正违法行为的通知行为,并不是行政处罚行为,无需给其事前的告知、陈述与申辩权利。且有关单位在调查时,魏先生已在笔录中作了陈述与申辩。

  相关部门六未做答辩。

  冠领律师指出:

  首先,根据我国《城乡规划法》和《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办法》的规定,违规建设、占用土地等自然资源违法案件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进行处理。本案中,在无任何行政单位做出生效行政处罚决定前,原审法院无权以判决形式认定原告房屋属于违法建筑。

  其次,魏先生的房屋是在取得审批同意后建造,魏先生作为公民,在取得相关部门审批后,基于对公权力机关的信赖修建房屋,不存在任何违法情况。

  再者,被上诉人作出的案涉通知形式内容不明确,未确认占用河道的面积、位置,无任何行政确认的凭证证明“河道”的存在,也无任何证据证明该水渠属于“河道”治理范围。原审法院在没有相关证据予以佐证的情况下,直接认定上述房屋侵占部分河道,阻碍行洪,属于事实严重认定错误。

  除上述三点,六被上诉人作出被诉行政处罚前未履行调查、核实工作,剥夺了魏先生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直接作出案涉通知要求魏先生拆除房屋等建筑物,违反法定程序。

  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依法撤销了一审判决,并判决六相关部门作出的《限期拆除通知》违法。此案胜诉后,冠领律师将继续代理魏先生启动其他程序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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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写人:杨佳钰

  审核主编:张冠彬

  稿件类型:原创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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