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师代理浙江杭州城中村五层自建房确认强拆违法案胜诉
余同方拥有一处位于浙江省杭州市的房屋,2016年3月,当地行政机关组织人员对该房屋实施了强制拆除。余同方认为行政机关的强拆行为侵犯了他的合法权益,于当月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2017年6月法院作出判决,确认行政机关强制拆除余同方房屋中未处理部分的建筑的行政行为违法。
2010年,余同方在自家宅基地上建成一座五层房屋。2012年,当地开展城中村改造项目,余同方的房屋位于征收范围内,余同方认为补偿标准不合理,一直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安置补偿协议。
2014年,有关部门作出《房屋拆迁争议裁决书》,余同方对该裁决书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撤销该裁决书,但法院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
2016年1月,行政机关向法院申请执行《房屋拆迁争议裁决书》,要求余同方将房屋进行搬迁并交付拆除,法院裁定准予强制执行。行政机关收到法院裁定后,于同年3月组织人员对余同方的房屋进行了强制腾退搬迁,并将腾退后的房屋进行拆除。
余同方对强拆行为不服,经人介绍后联系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希望能委托律师帮助维权。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在征地拆迁领域经验丰富的执行主任任战敏律师、王咸刚实习律师(现已转正)承办此案。
因房屋已被强拆,冠领律师通过收集私人建房用地呈报表等证据确认了房屋未被强拆时的状态,通过仔细分析各部门、机关作出的法律文书,发现《房屋拆迁争议裁决书》中确定的房屋补偿面积与房屋实际建筑面积不符。冠领律师以此为突破口制定出诉讼方案,于2016年3月代理委托人向法院提起诉讼。
同年6月,法院裁定驳回余同方的起诉,余同方不服继续委托冠领律师提起上诉,2017年3月,上级法院作出终审裁定,指令一审法院继续审理此案。
诉讼过程中,行政机关辩称:余同方的腾退搬迁行为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搬迁过程中未造成余同方财物损毁,不存在扩大搬迁行为。
对此,冠领律师指出:《房屋拆迁争议裁决书》中确定的房屋补偿金额所对应的房屋补偿面积,少于该房屋的实际建筑面积。即便该房屋实际建筑面积中经过拆迁行政裁决的部分,在依据法院生效裁定实施的强制搬迁行为中不存在权益被侵害的情形,但对于该房屋的其余部分,行政机关一并予以强制拆除则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判决确认行政机关强制拆除余同方房屋中未处理部分的建筑的行政行为违法。
委托人对判决结果感到满意,冠领律师灵活的诉讼思路和手术刀般精准的切入点,帮助委托人合法权益免受扩大侵害,展现了冠领律师的办案风采,赢得了委托人的大力称赞。(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撰稿人:谷楠
审稿人:张冠彬
稿件类型:原创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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