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师代理广东清远农村房屋征收补偿案胜诉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5-04-07 09:44:37    

  2023年,广东清远某村村民黄先生因不满镇行政机关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遂求助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在冠领律师的帮助下,该决定得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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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先生是广东清远某村村民。2023年,他在当地的一套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内。征收过程中,黄先生认为镇行政机关作出的62.8万元的补偿不尽合理,因此拒绝接受补偿。双方争执不下,黄先生遂向冠领律所求助,冠领律师刘悦欣、刘晓鹏受律所指派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接手后,立即详细审阅了案件材料,随后代理黄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庭上,冠领律师重点围绕镇行政机关的主体资格和程序合法性展开辩论:一方面,律师援引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强调征收决定权仅属于县级以上政府,镇行政机关没有取得县级以上政府的授权,无权作出案涉《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另一方面,律师比对了评估报告送达记录、协商笔录等证据,指出镇行政机关没有依法保障黄先生的陈述、申辩等权利,构成程序违法。

  2023年12月,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意见,判决撤销镇行政机关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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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陈雨欣

  审稿人:董振杰

  稿件类型:原创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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